

一、背景:
我司承接萬科某項目精裝修工程復審,施工方在復審階段提出一審未解決的木地板損耗率爭議問題,涉及金額18萬。
注:合同內未對木地板損耗率問題做明確描述。
二、處理過程:
一審處理方式:按8%的損耗考慮,未說明依據來源。
施工方訴求:按實際施工情況12%的損耗考慮,并主動申請業主確認。
復審處理方式:
第一步:與一審溝通中了解到施工方非常扯皮,堅持按自己的期望申請結算,實屬無奈才將此部分列為爭議出具審核報告,期待業主協調解決。
第二步:我司在業主確認遲疑中主動提出對損耗率問題做多方案分析比選。經過約一周的分析,我司針對本項目采用最原始方式對木地板最節約布置方案(前提是合理的)進行了確認,最終確認實際損耗率為7.2%
第三步:約談施工方,并將分析過程陳述清楚。施工方誠意的說“你們的工作都到了這種程度,我們還有什么好爭的呢”,最終確認損耗率數據。
第四步:告知業主,成功說服施工方放棄此項爭議問題。
三、事件結果及總結:
1.成功說服施工方放棄此項爭議問題。
2.高度的責任心是處理扯皮問題的關鍵。如果我們也等著業主確認。其一、結算進度會滯后;其二、業主可能會有無效成本增加。
3.扯皮并不一定是施工方的標簽,更加敬業的專業精神會贏得施工方的理解,事情也同樣會變得簡單。
4.如果每一個項目我們都能用高度的責任心去對待,清晰的思路去處理,專業的態度去把控,沒有管控不好的成本,我們也將贏得更大的市場。
以上案例如有不妥之處,敬請各路大神指正,也歡迎蒞臨指導。